为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有效推广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促进广西奶水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026年广西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展示基地5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广西区内从事奶水牛养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信誉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无安全、环保和信用不良记录。
(二)基地土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环评备案等相关资质文件齐全。
(三)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效。对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积极性高,具备技术示范展示、培训及辐射带动能力,能够承担对周边地区技术与信息服务任务。
(四)奶水牛年饲养量不少于80头(种畜场不受此饲养量限制)。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要求填写《2026年广西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申报单位的资质、养殖规模、生产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组建行业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管理运营能力、技术展示与推广能力、项目配合度及可持续发展潜力等。
(四)结果公示与确定。在专家评审意见基础上,组织对候选单位开展实地复核调研,重点核查建设基础、运营能力、示范效应及项目实施可行性等情况。实地调研后,结合区域布局、产业导向、发展潜能及辐射带动作用等因素统筹评估,拟定项目实施单位,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官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五)签订合作协议。与确定的实施单位签订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设任务、技术指标、考核要求、资金使用规范及成果共享机制等,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有序推进。
四、基地职责
(一)按照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和技术措施,确保展示基地高质量建设与高效运行。
(二)积极配合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及各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承担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的试验示范、技术集成、成果展示、培训推广等工作。
(三)协助组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加速高产高效关键技术推广。
(四)及时收集整理基地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录、影像资料、技术数据等,做好成果总结与宣传推广,扩大示范效应,增强社会影响力,为奶水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板。
五、补助方式
通过遴选后,采用“先建后补”方式,给予每个基地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示范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经营主体。项目合作单位在完成规定任务后,向自治区水牛研究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报告提交书面经费补助申请,自治区水牛研究所核验无误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六、申报材料
(一)《2026年广西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养殖基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等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自有土地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或流转土地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技术合作证明、以往承担项目情况等)。
七、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选择现场报送或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现场提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邮寄建议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并注明“展示基地申报材料”。
报送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1号
收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科技与对外合作科
邮编:530001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志华,0771-3338665。
附件:2026年广西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2026年广西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
试点奶水牛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
与推广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日期: 年 月 日
养殖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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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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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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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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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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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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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栏奶水牛(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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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牛 头、母牛 头、犊牛 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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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舍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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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情况(可多选): 挤奶厅 青贮窖 饲料加工设备 粪污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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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管理与运营能力、技术示范及推广能力、项目配合度与组织实施保障、可持续发展潜力、信用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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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养殖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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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配套设施情况”已有设施在内打“√”;申请理由不够可附页。